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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煤去产能博弈进入最后时刻
时间:2016年10月21日来源:本站原创作者:admin点击:
  这些问题理顺之前,钢铁行业去产能的效果并不“理想”。数据显示,2016年上半年,全国粗钢产量3.99亿吨,同比下降1.1%。上半年钢企普遍通过复产获得了收益,即使遇到下半年市场过热后的冷静期,抱着“扛着”“吃老本”想法的企业也不是个别。“去产能还将是未来钢铁业的主旋律,而去产能总的原则应是尊重市场规则,多采取市场化手段,政府适度干预,综合运用市场机制、经济手段和法治办法,积极稳妥化解过剩产能。”有市场分析人士表示。

  但由于我国钢铁企业多数为国有企业,受各地方政府保护和政策干预较多,一些地方在去产能过程中过分依赖政府行政推动,甚至出现政府行政式推动甚至代替市场作决定的情况。尤其突出的是,不考虑各地资源要素条件、市场需求状况和产业竞争力水平,简单草率地通过“按区域分派、按企业分解、按装备划线”的方式落实去产能任务。这种政府强行指定或分配的硬性方式既忽略了各地钢铁产业发展的实际情况,也难以发挥市场优胜劣汰的作用。

  【声音】

  别让财补成了去产能的“唐僧肉”

  今年尤其是下半年钢铁去产能之所以如火如荼,与中央政府及各相关部门大力督促密不可分,更与各省市存在较多无效产能且企业可获得政策补贴息息相关。据了解,河北省本次钢铁去产能吨铁可补25元,吨钢补贴为30元,重庆地区吨钢补贴则为72元。

  去产能作为供给侧改革的五大任务之首,是今年经济工作的重中之重,而今年整个上半年去产能任务的完成情况并没有达到预期,国务院先后多次派出专项督察组分赴各地加强督查、加速推进。就在这样的背景下,国家财政的专项奖补资金却成为地方权力寻租的空间,成为被多方惦记的“唐僧肉”。从另一则消息中我们可以看到有多少“妖精”吃到了这块肉。据经济之声《央广财经评论》报道,河北省石家庄市工信局运行处原副处长安晓桢,因为玩忽职守罪和受贿罪,最近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半。安晓桢虽然只是一名科级干部,但权力大得很。他在执行淘汰落后产能的工作中,索取几百万元“感谢费”,放任企业上报虚假材料,致使国家巨额奖补资金被套取。

  然而,虚报淘汰落后产能套取奖补资金,这并不是一起孤立的案件。河南省工信厅产业处原处长姚中民在淘汰落后产能工作中,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收受他人贿赂,导致涉案单位套取国家淘汰落后产能奖励资金4000多万元;兰州一家公司负责人伪造相关公文,违规申报获取国家淘汰落后产能财政奖励资金572万元。为了使申请能够顺利通过,这家公司向甘肃省工信委某领导行贿80万元。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去产奖补资金的申报需要经工信局等部门评审,并由财政、审计等部门核查发放。但记者调查发现,在实际评审过程中,一些地方的审核检验过程层层失手。有的基层工作人员索要巨额“好处费”,有的没按要求现场核查,审核签名由他人代签;甚至有的工作人员不仅不认真审核初报项目,还给企业“支招”,帮企业虚报材料,套取国家补贴资金。

  由于奖补不是一种普惠性的奖补,而是有特定针对性的,那么谁能拿到这个奖补指标,谁就能够获得实实在在的利益,因此必然会有人来钻这个空子,包括地方政府、企业和个人都可能把这当成一块有利可图、上下其手的地方。他们怎么做?无非就是两条:第一是虚报去产能的规模,比如把两百万吨去产能的规模虚报成三百万吨,本来只能拿两百万吨的奖补结果拿了三百万吨的。第二种情况就是伪造去产能项目,凭空虚造,骗取奖补。这两个手法行得通,相关人员从中间可能上下其手。在这种情况下,财政奖补成了一块“唐僧肉”。过于看中财政奖补资金,过于使去产能进度和奖补的力度挂钩,使得去产能变成了“要我去产能”,而不是“我要去产能”。

  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经济所所长匡贤明对此建议:要加强对财政奖补资金的监管,要把申报、审核、发放三个环节分开,形成一种不能骗的格局。在三个环节上做出一些排他性的设计,避免三个环节的共谋,这样做将会对防止骗补产生立竿见影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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